北京海淀 扭住“小问题” 常念“紧箍咒”
近日,北京市海淀区通报了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典型案例。海淀区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运用“四种形态”,坚持抓早抓小,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用纪律管住大多数。
全面从严治党,必须抓牢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海淀区制定出台了《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要求各单位一把手当好“第一责任人”。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对分管部门、分管人员及时进行“一对一”责任约谈,“面对面”传导压力。
“要把监督触角延伸到前端,伸长耳朵、瞪大眼睛,善于发现曾经不值一提的‘小事’、不以为然的‘小节’、不入法眼的‘小题’。”海淀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肖韵竹多次强调。
“四种形态”是一个有机整体,海淀区在“第一种形态”上下足功夫的同时,对后三种形态也毫不放松。去年以来,海淀区纪委通报曝光10批90名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例,在党员干部中敲响了警钟。
一辆公车,一杯小酒,一个红包,看似“小意思”,但折射出“大问题”。“不能等犯了错误再算账,要常念‘紧箍咒’,划清‘警戒线’,尽量把党员干部挡在违纪线前,从违法边缘上拉回。”区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人表示。
海淀区坚持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用纪律管住大多数,最大限度地维护好“森林”。今年1至10月,海淀区新立案126件,给予党纪处分106人,政务处分16人,采取留置措施2人。(本报通讯员 黄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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